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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出30批次不合格食品 超半数为微生物污染问题

2021-10-29 1567人阅读 来源:网络转载

食品伙伴网讯 10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检信息,抽检的饮料饼干冷冻饮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9类食品1208批次样品中,有30批次检出不合格。

 

  超半数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6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占所有不合格样品的一半。其中,有6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乐昌市沿溪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标称乐昌市清益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标称乐昌市井华饮用水厂生产的四指峰山泉;标称东莞市清溪矿泉水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岁宝包装饮用水、冰爽甜心包装饮用水和纯真包装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如果桶装水的消费周期较长,营养要求较低的铜绿假单胞菌可生长繁殖,可能会引起味道、气味和浊度的改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应符合n=5,c=0,m=0CFU/250mL的要求。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水源带入,生产过程中工艺控制不严或者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还有,5批次样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鹤山市沙坪安财超市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旺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姜茶(姜茶固体饮料);深圳市福田区奇味源调味行销售的标称广州市益香源香精香料有限公司生产的鸡骨白汤(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标称广州市得津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冰沙雪泥;广州市番禺区大龙和海贸易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艺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戚风蛋糕(奶香味)和双拼蛋糕(巧克力味+奶香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产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另外,还有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佛山市天汇百汇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豆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日式の奶酪 奶酪芝士口味雪糕、榴莲棒(雪糕)和奶白兔(雪糕)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茂名市夏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仙草奶茶味冰沙饮品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深圳市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龙岗坂田商业广场店销售的标称广东优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酥沙琪玛(葡萄味)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河源市源城区大同市场蔡记海鲜店销售的花甲、罗定市杨仔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九节虾(海水虾)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其他动物(牛、羊、猪、兔、家禽、鱼除外)的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养殖户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残留超标。

 

  4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4批次样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轩记海鲜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遂溪县遂城乐通天酒店销售的花蟹、罗定市乐胜渔港酒楼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新兴县新城镇唐人食街美食店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均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以Cd计)是一种环境污染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会蓄积在体内,损害肾小管和肾小球,使肾脏发生慢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甲壳类水产动物中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的镉元素。

 

  7批次样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7批次样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其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梅州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金富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瓜子;潮州市湘桥区鑫港城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广州市天河区前进雯昊商店销售的标称广州宝中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西瓜子;广州市白云区松洲张湘鑫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喜香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瓜子酥;鹤山市沙坪安财超市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添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麻花。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80g/100g,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25g/100g。过氧化值高表明样品中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到了一定程度,吃起来有酸败、哈喇等异味,涩,口感差。一般情况下,过氧化值略有升高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如发生严重的变质哈喇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
 

  还有,3批次样品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人人好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御谷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豆;中山市沙溪镇益百家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中山市喜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和绿豆饼。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酸价(以脂肪计)(KOH)最大限量值为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